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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节
 我又问了劳洛·李吉尔后来怎么样,他说完全不知道,还说当年劳洛好像已经是要从经营百货公司退休的年龄了,也许已经死了。

 我告诉里柯,我认为弗朗哥的本名叫做卡尔·萨茨其,曾经是马拉加大学的教授,是个人类学家,问他知不知道这件事,里柯说他不知道。对于名叫Lucy的猿人骨头,他也一无所知。那么,这是否意味Lucy的骨头现在并不在菲律宾,而是在西班牙?

 我问,八打雁是否有美国教授聚集的度假村或别墅区?他说八打雁没有,但是从八打雁坐渡轮45分钟可到的民都洛岛的瑙汉湖,有个叫做向葵养老村的地方,住了许多美国人;里柯还表示,据说以前有大学教授住在那里。我觉得从名字看来,应该不会错。虽然不清楚萨茨其、艾刚有没有住过那里,但是巴迪和戴生应该住在那里;艾刚可能就是在那里和他们有了集。

 我又问,遭逮捕后正在服无期徒刑的凶手,是不是个独臂的女?里柯说没错。我慎重地又问,她的名字是不是叫做芮娜丝?他说对,她叫芮娜丝·席皮特。这下子,芮娜丝出现了,而且确实少了一只手。

 我判断里柯知道的大概就是这些,于是我请他把教科书寄给我,也请他查看看当年承办此案的警察是不是还活着。如果还活着,请他告诉我警官的电话号码和地址,然后才挂上电话。我不知道里柯是否肯帮我做这些事,也不知道他会不会立刻去做,但是从电话中听起来,他似乎是个诚实的年轻人。

 我一放下话筒,海利西开始咄咄人,问我:“他说芮娜丝被逮捕了?”

 “没错。”我边站起来边回答。

 “芮娜丝是凶手?!”他的声音很大。“真是太出乎意料了!那么,头掉下来的不是芮娜丝,而是萨茨其?是这样对不对,洁?”

 “对。这一点毫无疑问。”我敢保证。

 这么一来,萨茨其失踪之谜就解开了。1976年之后,他就一直长眠在菲律宾的某个墓地了。

 “芮娜丝是凶手?所以艾刚的故事里发生了转变?”海利西开始发表意见:“那是艾刚的愿望吗?芮娜丝是精神病患,也是凶手。艾刚不愿意相信,宁愿把她想成被害者这个想法怎么样?洁。”

 “不错,海利西。或者是”

 我这么回应,所以海利西呆站在一旁等我说下去。

 “或者是什么?”他问道。

 但是目前这个阶段,很难回答这个问题。

 “海利西,马卡特先生为什么没有出现?”我说:“到处都没有他的踪影。”

 但是他似乎不愿思考这句话的含义。他说:“对艾刚来说,芮娜丝不是非常重要的女吗?在故事里,她聪明、活泼、孝顺年老的爷爷,是个非常人的女孩子。但在现实里,她是凶手,而且是个连曼森都相形见绌的精神病患,对吧?”

 “她现在以精神病患的身份,一边接受治疗,一边在监服刑。悲惨啊,这太悲惨了。”我边说边踱步,然后把所有的可能,逐一作检讨。

 “为什么悲惨?洁。难道会像艾刚刚刚说的,会被电击或被迫做胰岛素休克疗法?”

 我微微点了好几下头说:“既然变成了凶手,应该会被毫无顾忌地修理。”

 “嗯她现在应该很惨。”海利西说。

 这是一定不会错的。然后他双手抱,想了一下,接着说:“可是呢,不简单,我们算是大有斩获!洁,你真厉害,居然只靠这么一点点资料,就把我们带到这么深入的地方。”

 “现在,她应该变成真正的精神病患了吧。”我说。

 “真正的?你的意思是她本来不是吗?”海利西问。

 “所以我才说悲惨啊,海利西。”

 “啊?”

 “因为她不是凶手。”我说。

 “咦?真的吗?”海利西又大叫出声。

 “真的。她被误认是凶手了。说什么受毒品、越战影响?芮娜丝是女的耶!”

 “嗯,对。说什么越战的影响,又说先天精神异常,感觉上好像是为了对事情有代,就什么都不在乎了。”

 “没错,海利西,这种情况常发生在棘手案件当中。但在这个案子里,也许这是里柯的记忆模糊,或者他的理解不够充分,他只是说出普通的常识而已。不过因为他不是承办人员,这也是没办法,但是凶手做的事情太不寻常了。”

 “的确。”

 “不,我的意思不是我刚刚说过的太残酷、太诡异。凶手带着很大的螺丝,应该是金属制的。为了入脖子,当然需要挖出部分体,但首先要先切断这个金属。螺丝也许是中空的,但无论如何都需要力气和工具,如此一来,不断会在脖子的切断面弄出伤口,螺丝进去时也必须非常用力;这都需要相当大的臂力。

 “要把螺帽进去,其实更加麻烦。为了进体内,必须先把相当分量的肌和骨头挖出来才行;这和开膛手杰克、强暴犯的行为,质不一样。它是像制作桌子和椅子那样,需要细心耐心的专业手工,执行时也需要强烈的意志与冷静。精神病患大多不是这样,否则就不会杀人了;他们的目的是破坏,而非创作。所以,我很难想象凶手的意识可以如此坚韧不拔。”

 “嗯。”“做这些加工行为需要空间,那凶手又是在哪里进行的?木匠工作需要臂力,把尸体搬过来也需要男人帮忙,处理善后更麻烦。为什么要切断脖子?切断肚子的话,尸体的搬运会更轻松。总之,女精神病患会完成这么麻烦的蠢事,实在令人难以置信。”

 “就是说啊。需要臂力、体力的工作,连男人也”

 “对。男的精神病患也不会做这种事。”

 “就算不是精神病患”

 海利西这么一说,我笑了出来。他终于发现自己到目前为止的辩很奇怪。

 “没错,海利西,就是这样。就算不是精神病患,也不会做这种事。首先,这种加工行为,并不是人类本能的冲动。谁会因为在别人身上装螺丝而感到情绪昂?精神病患会因为杀害行为本身而感到愉悦,包括刺杀、劈开、悬吊、扰人讨饶、穿奇装异服、衣服、在身体涂抹东西等等,也有用抵住被害人,让对方吃东西吃到胃撑破的例子。

 “有的则不会有上述的行为,而是表现在方面的冲动上,侵害当然是最典型的。但是如果没有这种能力的话,就会破坏对方的器官,用异物入、割断等等,女也有可能犯下这些轨行为。这样的情况下,大部分的加害者选择的方式,都是能用最低限度的力气就可以完成。加害者通常都很傲慢、懒散,而且大多内心十分胆怯,不喜欢花时间。

 “但是螺丝?螺丝和精神病患的冲动相差了十万八千里。螺丝这种东西根本不适合他们,这不仅要很认真,也要花很多功夫和时间。他们会选择更轻松地足冲动,若让过程拖长,也要边得到本能的愉悦边做,这才是他们的精力来源。精神异常的人如果持续做这种枯燥的事,会觉得很扫兴。”

 “嗯。”海利西一直在思考。

 我说:“总之,基于某个原因,她被误认为是凶手,这就等资料送到之后再讨论吧。太阳下山了,我们去吃饭吧,各付各的。”

 但是海利西还在思考,没有动作,然后他说:“被误认但是,那已经是30年前的事了耶。”

 我点点头说:“所以我才说太悲惨了。30年来没有人管她,没有人帮她。她被冤枉、被逮捕后,在监狱被关了将近30年。太惨了,我们必须做点什么才行。”

 4。弗朗哥·拉诺、螺丝事件

 A

 我的朋友御手洗洁,根据艾刚。马特卡的症状和艾刚所写的故事书《重返橘子共和国》,丝剥茧呈现在我眼前的世界,远比我想象的还要大,那是庞大,深沉,奔放而异乎寻常,像外太空那样难以理解的世界。

 不,这种说法本身已经不正确了。我太过惊讶而失去冷静判断的能力,连在艾刚所写的故事背后潜藏这现实世界这件事,我都没有预料到。在洁的推理下所呈现的世界,总使我目瞪口呆,而那个世界无边无际的膨,也使我惊恐。

 艾刚从我意料之外的亚洲国家回来,他在那个国家遭遇到的诡谲事件,丝毫不比他自己写的故事逊

 这个时间奇怪又诡异,充满无法解释的谜团,却不能理解凶手这么做的理由,也就是犯案的动机的话,接下来发生的毁损尸体的行为就更无法了解。此外,我们也就不知道行凶的凶手是谁;再说艾刚应该和这个案子有关,但他到底扮演什么角色?明明与此案有关,他又为何能逃过专案小组的追查?芮娜丝。席皮特是正真的凶手吗?或者像洁说的,她并不是凶手?既然不是,为什么她会被逮捕?女被误认为是凶手的话一定有相当的理由才对。如果凶手不是她,那么真凶是谁?这号人物逃到哪里去了?为什么这个人没有被逮捕?这一切全都是谜团。

 所谓的谜团,意思不是因为没有资料才解不开。后来菲律宾的警察把案子的详细资料寄过来了,但我们看了更加不解。虽然我们终于找到了“橘子共和国”但是在那里等着我们的,那个所谓的“弗兰哥。拉诺。螺丝事件”的真相,却比艾刚坏掉的脑子写出来的奇幻故事更错综复杂。

 为什么这样稀奇古怪的凶杀案会发生在菲律宾海边的小城市?割断脖子也就算了,为什么非得在脖子和躯干之间满螺丝和螺帽不可呢?这样的凶杀案,是我前所未见,闻所未闻的。解决了一个难题,却又带来了更多的难题。

 菲律宾警察寄来的东西,首先是警察学校教科书里的案件记述。因为教科书是为了充实将来的警界人才,内容相当专业而详细,一般人可能不大容易懂,所以我尽量简明的节录,内容如下:1976年1月24晚间9点多,住在八打雁,经营巴拉旺百货公司连锁店的劳洛。李吉尔,到几家经常光顾的酒吧喝过酒后,回到自己位于皮拉尔大道上杰生大楼二楼的办公室。

 办公室很宽敞,曾有6名员工。但劳洛已经把巴拉旺百货公司连锁店卖给了老友弗兰哥。拉诺,所以他想在一月底关闭办公室。员工和事物器材都已经撤走,因此房间显得空的。因为没有东西可以被偷,大门也没有上锁。

 劳洛有自己的住家,但是离皮拉尔大道有段距离,所以他喝完酒之后,想在距酒吧区比较近的办公室的客厅沙发躺一躺,等待酒醒。他已经不想在闹区的皮拉尔大道做生意了,以后能到这里喝酒,休息的机会也不多了。

 然而,当他打开办公室客厅的大门一看,发现已经有人占领了沙发。走近一看,原来躺在沙发上的是弗兰哥。拉诺。虽然没有开灯,但是在从窗户里照进来的闹区灯光下,弗兰哥的脸可以看得很清楚。劳洛以为弗兰哥睡着了,可能因为有事来办公室等他,等着等着,却睡着了。

 可是,劳洛把灯打开之后赫然发现,弗兰哥灰色西装的左上,开了两个有焦痕的小董,从领子可以看出里面的白衬衫被血染红了。他认为弗兰哥被杀,于是蹲下来靠近弗兰哥,轻轻拍拍他的脸颊,摇了摇他的上半身。他的身体已经完全冰冷,但是吓人的是紧接着发生的事。弗兰哥的头部从肩膀松掉,咚一声调到地毯上,然后一直滚,碰到房间中央桌子的桌脚后才停下来。

 因为脖子被切断,所以弗兰哥的头部和躯干分开了。正当吓坏的劳洛想打电话给八打雁警察局时,突然发生大地震,四周开始崩坏。持续摇晃了十秒左右,办公室内的厨房里的橱柜被震开,盘子,咖啡杯都从里面掉下来,碎裂一地;窗户的玻璃也破了一大半。劳洛的办公室里什么也没有,所以受灾程度仅止于此但是杰生大楼却出现外墙剥落等损毁。

 外面的皮拉尔大道也是一片混乱,到处都是玻璃碎裂声,墙壁崩塌声,人们的惨叫哀嚎声。附近住宅区有房子倒塌,所以也有很大的轰隆声。窗外尘土飞扬,好一阵子能见度都很低。不久,警笛声响起,似乎是巡逻车在街上奔驰,但劳洛没办法拦下警车求救。

 劳洛拿起电话想打给八打雁警察局,却因为地震电话不通。他认为凶手可能刚还躲在办公室,心生恐惧,赶紧走出办公室,穿过混乱不堪的大马路,徒步去报警。

 只是,当他走到警察局,发现警察局也受灾严重,为了紧急抢救,整理残局,就出受伤人员而忙的人仰马翻。听取了劳洛的报案后也没有人可以出动处理,因此劳洛被要求在旁等待。好不容易带着警员赶到现场,十点半左右把现场封锁,开始进行搜查。

 被害人是弗兰哥。拉诺,五十六岁,是归化的菲律宾人,也是企业家。他有一些负面传闻,?从事融资贷款,各方面对他的怨言不少。已婚,没有子女,和菲律宾人的子已经分居。和女之间的绯闻好像不曾间断。

 尸体的状态十分不寻常,不但因为脖子被砍断,躯干和脖子分开,脖子切断的下方,看得到一直径九公分的螺丝的沟纹。它的材质是金属,中空,经过电镀,外观呈银白色。更不寻常的是躯干,本来应该是脖子的肩膀中央部分,也开了一个直径九公分的内可以看到螺帽的螺旋状沟纹。

 因为这个螺丝へ螺帽,很明显是成对的,所以试着旋转后发现完全可以吻合。这个螺丝本来用途则不清楚。

 弗兰哥。拉诺的一体,穿着深灰色的西装,西装底下是白衬衫,没有打领带。死因是被抢击致死。子弹几乎正确的两度穿左的心脏。毫无疑问的,这就是死因。但是这个个案子和其他的击命案不一样,有很多明显的特色。

 子弹是点三八口径,从连发式的左轮手击出来,这一点毋庸置疑。一下是对死者伤的描述:

 死者上半身的穿着,如前所述,最外面是灰色西装,底下是白衬衫,最里面是白色棉质内衣。这三件衣服的部左侧,也就是心脏那一边,三间都有A,B两个贯穿孔。这个弹孔是很重要的证据,所以详述如下。

 A孔,B孔在最外面的西装外套上都有焦痕。以此研判,凶手是让口紧贴西装击的,补强这个想法的是,外套上的A孔大约是3。2x3。4公分,里面的衬衫上则开了约5。6x4。3公分的,最里面的内衣的大约是6。5x5。2公分。也就是说,越靠近身体的衣服,弹孔越大。B孔的数字也差不多,外套是3。1x3。3公分,衬衫是4。8x4。5公分,内衣是5。1x5。5公分。与A孔相同,也是越往下弹孔越大,这是近距离击的特征。

 再者,外套上除了弹孔周围的碳粉外,弹孔左右还有连发式左轮手的弹匣发出的黑色附着物,因此可以确定凶是连发式左轮手。不久,不久,也证实凶是S&W公司的械。

 更具特色的地方是,弹孔有两个,但体内的子弹却有三发,都留在脊椎骨附近。因此判断,凶手让口紧贴死者的外套左侧(从凶手的角度看是对面右侧)先开了一,而第二把位置往旁边移了一点点,也让口紧贴不动,可能连开了两,第一个位置和第二个位置也可能顺序倒错。

 入的角度,两者都是从斜上方向下大约四十五度。这就可以了解,这就可以了解的两个都在上方,但子弹停留的地方,三科却都靠近部下方了。两者都严重破坏心脏。从A孔或B孔入的子弹到底是哪个先造成致命伤的?由于体内的破坏程度太严重,很难判别。

 之所以说一说本案很有特色的原因之一,是如果让口极近距离击的话,入角度从上方向斜下方入的情况极为罕见,大部分都是接近九十度的角度。从这件事来看凶手的身材可能相当高大;然而死者的身高也有一百八十公分。

 還有,从三颗子弹都严重破坏心脏来看,要给与致命伤,第一发就够了。尽管如此,凶手还是连开三,也也很少见。

 相较之下,白衬衫的领子以及外套的领子比其他部分干净,而且领子距离尸体的切口很近,这点也相当特别。这当然表示砍头发生在杀之后;同时,因为砍断脖子的出血量较少,所以砍断或入螺丝都应该是在杀三十分钟之后才进行的。从切口出来的血很少,沙发上几乎没有沾上血迹,这也显示,死者被杀时并不是躺在沙发上。

 此外,如前所述,凶手切段尸体和毁损尸体实在杀之后才进行的,这点毫无疑问。但是当鉴识课在客厅地板,浴室瓷砖,排水口等地方进行採证时,居然用光敏灵也检查不出血迹反映。这个结果,虽然代表无法确定这里就是毁损尸体的现场,但也不能把这里排除在外。所以凶手究竟是不是在这里切割,毁损尸体?还是在别的地方?根本无从研判。

 而且,调查房间后发现,挂在墙上的小提琴被直直的劈成两半,而墙上一颗点三八口径的子弹,这颗子弹也被认为是从杀害弗兰哥的手击出来的。由于子弹没有血迹,研判可能是要打弗兰哥却打偏了。

 尸体遗失的部位,只有食道上部的极小部分;其他包括内脏,全部都被保留下来。警察为了调查尸体各器官的完整度,很快的就解剖尸体,也发现死者在下午六点左右吃了中国菜,推算之下,死亡时间的范围便缩小到晚上七点到八点之间。

 当警方进行遗体解剖,光敏灵血迹反应等检验时,裘裘。拉莫斯刑警和洛贝特。马卡蒂刑警两个人在前往位在同一栋大楼内,死者弗兰哥的办公室调查。结果两人发现,和死者早有婚外情关系,而且时有争执的芮娜丝。席皮特躲在办公室里。两名刑警要求她一起回警局进行侦讯,遭到她的拒绝和烈抵抗。由于没有逮捕令,刑警不敢强迫她,但是她突然开,击中马卡蒂刑警的腹部,伤势严重。席皮特开后想要逃跑,因此拉莫斯刑警开击中她的脚和肩膀,她倒地后遭到逮捕。

 警方在死者弗兰哥的办公室里发现席皮特的右手义手,指尖还被检测出硝烟反应。席皮特在日本人经营的制鞋厂工作,她的工作是把橡胶鞋垫粘在凉鞋里面。虽然她的右手是义手,还是可以用来扣胶的扳机,因此即使是义手,他还是有可能用右手击手,杀死弗兰哥。

 此外,芮娜丝。席皮特拿在手上的那把用来击警官的手,是S&W的六连发左轮手,和杀死弗兰哥。拉诺的子弹弹道一致,而手上只有席皮特的指纹。弹匣内剩下一枚点三八的子弹,把打偏的那一发算在内,对死者一共开了四,对警官开了一,子弹数目完全吻合。再加上她如果不是凶手,就不可能开袭警,所以席皮特被断定就是杀害弗兰哥。拉诺的凶手,并且被逮捕起诉。

 说完就站起来,照例又边踱步边说:“但是同时也给我们很多提示。”

 这一天,我们没有叫艾刚来。

 “比如说?”我问。

 “弗兰哥。拉诺的尸体的所有状态,完全无法理解。”他说。

 “你指的是哪个?他的左开了两个…”

 “那个也是。但是首先是角度,为什么一定要从上方,以四十五的角度往下击呢?”

 我回应洁的问题:“死者弗兰哥是蹲着的,或者坐在椅子上。对了,应该是沙发上吧,而凶手是站着的。有什么不对吗?洁”

 “实验看看吧,海利西。你到那张沙发坐下。”然后洁朝门口走去,说:“凶手开门进来,像这样拿着手。如果是你,会怎么做?”

 我马上站起来。

 “对了,会站起来吧?”他说:“如果看见可疑的人当然会站起来。这样的话双方面对站着,入的角度就不会变成从上面往下的四十五度。”

 “如果是人呢?”

 “对,这样的话,对方是人的可能就高了。但就算不是人也无所谓,凶手可以用死者跪在地上。海利西,你跪下来看看。”

 我照做。于是洁一直朝我走来,低头看着我:“这么一来,勉强呈四十五度了。”

 “对。”

 “但是,有必要紧贴外套吗?为什么不能这样开?”

 洁把伸长的食指,靠近我的左说:“现在的距离大约是五十公分。这样的话,也许凶手怕会瞄不准心脏吧?”

 “对,因为击时会有反作用力。”

 “不,左轮手的后坐力很小。弹匣式的自动手,弹壳会往旁边飞出去,造成一股向后的反作用力。但就算这样,这么短的距离下,后坐力不成问题。”

 “嗯,也对。”

 “总之,不仅没有必要把口抵住外套,凶手根本不能这么做。这样的话,握的手就会进入对方的守备范围内了。当然持者还是占优势,但要是手被抓住,互相扭打的话,就更不容易瞄准心脏了。既然决定杀人,从这里快点开比较保险。”

 “嗯。”“但凶手还是不顾危险,就算像这样相互扭打,还是把抢抵住左击。难道是凑巧成功的吗…?”

 “喔,对啊!洁,凶手冒了这种危险,所以才有一发打偏了。”

 洁听了沉默了一下,思考后说:“这还很难说,从这个角度想要开打跪在地上的被害人,结果打偏了,会打到墙上吗?”

 “嗯,也对哦…”我说。

 “或者凶手也跪着,这样和弗兰哥面对面?”

 “嗯。”“他没有理由这样做,而且这样的话,入角度又无法成为四十五度了。总之,暂时假装是这样好了。接下来才是问题。凶手让口紧紧抵住弗兰哥的左,准确的穿心脏了,对不对?”

 “对。”

 “那就下来弗兰哥会怎样?”

 “应该会倒在地上吧,或者沙发上。”

 “那你倒在地上看看。”洁要求,我就仰躺睡在地上。

 “对,会变成这样。弗兰哥会仰躺在地上,像在睡觉的样子,然后凶手在开第二,但是不知道为什么,这时候凶手又想把口抵住她的膛,像这样。”

 他像是要跨坐在我身上弯下身来,然后用食指抵住我的左

 “你看,角度是九十度,不是四十五度。”

 “对哦。”我也同意。

 “一是四十五度,一是九十度的话,可以理解。因为击发两的话,这是很自然的。如果两都是从上往下四十五度的话,一定有什么必须如此的理由,到底是为什么呢?真的有什么特别的原因吗?”

 “嗯。”我在地上想了一下,然后说:“大概没有吧?”

 “通常是没有。”洁肯定地说:“因为这是不自然的行为,这是其一。其二,我们把时间稍微回溯,为什么有开第二的必要?一就让弗兰哥毙命了呀。”

 我爬起来,说:“那是因为担心。为了慎重起见,再补一。”

 “担心什么?”

 “担心也许没打中心脏…”

 “那为什么冒着危险也要把口抵住部?为的不就是要一让他毙命吗?”

 “也许凶手以为自己打偏了…”

 “凭手感应该就可以知道,而且事实上也没有打偏。这个凶手根本没必要开两,但为什么开了两?”

 “但是,洁,没有规定不能开两吧?为了慎重起见,而且当时还有点时间。开两的话,就不会有留下活口的危险。这样也许不够干净俐落,但可以确定对方必死无疑。这有什么问题?”

 “不可能,那里是市中心,开太多是很危险的,会发出巨响,但这些因素在本案都不是重点,可以暂时不考虑。自动手无论开两或三,所需的时间差不多。那么其次,为什么子弹的入孔有两个,但子弹却有三颗?”

 “咦?这样不行吗?”

 “不是行不行的问题。你不觉得奇怪吗?想开三的话就开三也无妨,为什么刻意只开两个弹孔?”

 我边往沙发一坐边回答:“我不懂你的意思,为什么这样不行?”

 “我的意思是,凶手似乎有必须这么做的理由,而那个理由是什么呢?”

 “有必须这么做的理由…是吗?”

 “我是这么认为的。我想,这一切全部都是从同一个理由衍生出来的。子弹三颗,弹孔却只有两个。你听好,死者在第一就毙命,没必要开第二,但凶手还是开了第二,所以才有两个弹孔。”

 “两个,也就是说,洁…”

 “你也这么觉得吧!”他不听我讲完,抢着说:“开三留下两个,一就已经达到目的了,却还是开了两。因为这个凶手,有必要在尸体上开两个。”

 “嗯嗯…一个不行啊…”“对,而且超过两个也不行。”

 “换句话说,一定要两个才行…?”

 “对。而且这两个,都必须从上方以四十五度的角度往下,用手击才行。”

 “但是,就像我们刚刚的实验,弗兰哥应该倒在地上。一般情况下,从上面对倒地的人开入的角度会变成九十度。若要弄成四十五度,就要把倾斜成这样才行。为什么呢?”

 “嗯。”“再者,这时候,凶手可能必须让紧贴在衣服,开出这个才行。”

 “为什么?这是谜题。你认为答案是什么?海利西。”

 我想了一下说:“给我一点时间的话,也许我想得出来。”

 “那你就想想看。”

 我想了一下,还是投降“不行,现在我的脑子一片混乱。我想要在安静的气氛下慢慢想。”

 洁听了说:“可以啊,你一定要想想看,提示多得不得了。”

 “两都是让紧贴衣服的,这也是提示吗?”

 洁点点头说:“对。这个凶手一定得让口紧贴衣服,或者应该说,凶手无法让离开被害人。”

 “紧贴衣服击的话,对凶手有什么好处?外套上会有烧焦痕迹,还会沾上火药…”

 “那倒无所谓。”

 “今踢衣服击的话,衣服上的贯穿孔,越接近内衣越大吗?”

 “对。”

 “那么,离开的话?”

 “会越小,外套上的会变成最大。如果把离开衣服二十公分的话,马上会变成这样。”

 “所以说…”

 “但是这样也没关系,当时凶手应该想离开一点的,紧贴的话,因为支构造不同,沾到火药的方式也不一样。像这个案子,就因此查处凶是连发式左轮手,所以当然还是要和被害人保持距离击最好,但是凶手却没有这么做。”

 “为什么?”

 “因为他一保持距离,就会变成三个。”

 “变成三个不行吗?”

 “不行。”洁说的很笃定。

 我一直想,但是想不出理由。

 “为什么不行呢…?”

 “那就是提示。你找个安静的地方,利用这些提示好好想一想。”

 被洁这么一说,我苦笑了出来:“我会想想看的。但我有几个问题,想问问专家。我母亲很早就过世了,当时,很不可思议的,她身上没有出现尸斑。医生告诉我,医生告诉我那是因为整个身体的血都凝固了的缘故。但是,凶杀案的尸体,但是凶杀案的尸体,尸斑往往是个关键。这次的案子,也因为在被害人死后才分尸,所以从尸体出来的血就变得很重要了。”

 “你说的没错,海利西,令堂是病死的吧?”

 “对。”

 “病死和突然死亡,会出现这样的差异。”

 “果然不一样吗?”

 “不一样,病死的话,体内的血会迅速凝固。但是因为杀人等因素突然死亡的话,血不容易凝固。即使凝固了,也会遭到酵素破坏。”

 “嗯,原来是这么回事啊。”

 “因此,凶杀案的尸体会出现尸斑,是因为体内的血还在凝固的缘故。”

 “原来如此。所以这种状况下,就算头被砍了,血还是会出来?”

 “会。”

 “但是不会出来。”

 “因为心脏已经停止跳动了。而且和尸体的摆放姿态也有关。”

 我点点头说:“但是经过三十分钟的话,就几乎不会出来咯…嗯,但要是酵素破坏血凝固,从被害尸体出的血,难道永远不会凝固吗?”

 “没那回事,还是会凝固的。”洁说。

 “需要多久时间?”

 “八分钟左右,跟普通血一样。”

 “八分钟,蛮快的嘛。”

 “是啊。”

 “水和血,哪个快?”

 “什么哪个?水通常不会凝固啊!”“干掉的话?”

 “血比较快。”洁回答。

 “血比较快干?嗯,那么,干了的话,应该就不会再沾到别的地方了。”

 “你是说沾到布那一类质料上的血吗?经过八分钟后会不会沾到别的布上?那只能用擦的了。”

 “擦?是吗…”

 “就像用紅蜡笔擦过一样。”

 “还有一件事,我刚想起来,就是四十五度的入角的事。如果九十度的话,子弹不是会贯穿身体吗?”

 洁点点头说:“如果极近距离击,又恰好避开头骨的话,应该会。”

 “也就是说,凶手之所以把放斜的,是为了把子弹留在体内?”

 洁摇摇头:“不对,他在墙上也留了一颗子弹。就算贯穿身体,子弹也会陷入地板。”

 “对哦。”我点点头说:“螺丝也是提示吗?”

 洁听了立刻点头:“螺丝当然是,那是最大的提示。”

 “最大的谜团就是最大的提示,对不对?”

 “完全正确。头部装螺丝,躯干装螺帽,然后把头部旋锁进头里的状态,应该才是凶手的目的,确保头和身体相连…”

 “为什么那是他的目的?当初不把头砍断,死者的头原来不就已经牢牢的固定在身体了吗?”我说。

 “对,你说的没错,海利西。”洁想了又想,然后说:“所以,当初根本就没有锁紧,而是故意把它装成马上就可以转开的状态。换句话说,装上螺丝,而且把它到容易松开的程度,这才是犯人真正的意图。为什么要刻意做这种事呢?”

 “嗯。”“要给谁看么?不过看到的人只有劳洛而已,顶多再加上办案的刑警。”

 “也对。”

 “如果为了给刑警看,原因是什么?为了陷害谁么?罪名最后落在芮娜丝身上。所以说,在弗兰哥的脖子上装螺丝,就能让芮娜丝入罪?”

 “大概没办法,”我说:“如果芮娜丝不是在制鞋厂工作,而是在螺丝工厂或机械工厂工作的话,那有另当别论。”

 “还是说,其他有什么人可以嫁祸么?不,不会这么做的,因为毫无意义嘛!这是不合理的劳力工作,这样的劳动一点意义也没有。”洁说。

 “确实如此。为什么凶手却做了这种事?”

 “嗯。”“是精神异常吗?是深深被螺丝这种形态吸引的人…”

 “嗯,一般人大概都会这样解读。”

 “凶手也许在精神上受到‘装上螺丝的尸体’迫,不管清醒货睡着,都被这个影像纠,怎么样都摆不了。”

 “说道芮娜丝,她也很奇怪,为什么她会出现在弗兰哥的办公室?又为什么要对警察开?这也让人觉得没意义,全是一些莫名其妙的事。她是因为袭警才被逮捕的吧?否则警方应该也毫无头绪。这种重的工作她做的来吗?又是在那里做的?是独力犯案的吗?工具和材料呢?动机呢?她不只是个女人,还是个独臂的女人哦。”

 “也对。”

 “她根本不可能做到!这一点法官到底是怎么处理?认定她是独力犯案的吗?真有意思。总之,里柯是这么说的:马卡蒂刑警的伤虽然复元了,只可惜他已经过世。不过听说拉莫斯还活着,里柯应该会把拉莫斯的地址和电话号码用电子邮件寄给我。”

 “如果能和拉莫斯刑警通电话,这个案子的资料就会增加。目前资料还不够。马卡特先生也是,现在连他的影子也没见到。案发当时他到底在哪里?谜团太多了,海利西。这种情形下,什么都很难说。等我跟裘裘。拉莫斯通过电话后,再跟你说我的想法吧。”洁说。 M.GuGExS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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